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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09-2010年度“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通知

2010年11月02日 未知 点击:[]

各分工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激励全校教职工“以德治家,以爱暖家,以学兴家,以廉养家”,建立平等、和睦、稳定、幸福的家庭关系。从而以家庭文明和谐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推荐评选我校2009-2010年度“五好文明家庭”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的范围及比例:

凡我校2009-2010年度在职的教职工家庭户均有资格参与推荐和评选。各分工会按本单位在职正式教职工家庭户15%的比例进行推荐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家庭成员热爱祖国、热爱学院、遵纪守法、热心公益;自觉维护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政治思想素质好。

(二)家庭成员有较强的学习进取愿望和事业心,爱岗敬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坚持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养。

(三)、家庭成员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民主理材,勤俭持家,共谋家庭发展,共育时代新人。

(四)、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家庭业余生活文明健康,积极参与情趣高雅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创建绵阳卫生城市的活动,保持文明、卫生、整洁、美观的家庭环境和校园环境;邻里团结,关系友善,助人为乐。

三、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全体会员中广泛宣传“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意义和条件。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靠广大教职工,按照规定的比例,实事求是,好中选优,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户推荐评选出来,作为教职工学习的榜样。

2、若所推荐的“五好文明家庭”中的另一方(夫或妻)属校外的,应由对方所在的单位或社区出具是否同意推荐的书面证明,一并报校工会。

3、各分工会评选出的“五好文明家庭”,要认真填写《绵阳师范学院2009-2010年度“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党总支(支部)的公章后,于2010年11月5日前报校工会。

4、校工会将各分工会推荐评选的“五好文明家庭”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先由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初审,再提交校工会委员会审批确定。

四、表彰奖励

本次评选确定的“五好文明家庭”户,校工会将于2011年“三八妇女节”前后召开代表座谈会进行表彰。表彰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授予“五好文明家庭”户奖牌。

附件:绵阳师范学院2009-2010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doc

中国教育工会绵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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