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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干部考核办法

2007年09月20日  点击:[]

共青团绵阳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总支委员会团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我院团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科学规范的考核团干部的工作情况,根据团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团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共青团绵阳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干部考核条例》,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院团总支常委、委员、干事,班团支部委员。

二、考核时间

每年的十二月完成对所有学生团干部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1. 德(30分):是考核团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品质。

2. 能(20分):是考核团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3. 勤(30分):是考核团干部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4. 绩(20分):是考核团干部的工作成绩。

四、考核评分范围

(一)模范带头作用:

要求:思想过硬、严守纪律、学习刻苦、密切联院群众,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一身正气,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公益性活动。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成绩优良,并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活动。

3、广泛联院群众,团结同学,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4、在班级、宿舍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在班级(宿舍)的工作走在前列

(二)本职工作:

要求:工作作风踏实、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地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并有较强的预见性。

1、工作作风踏实、责任心强、尽职尽责。

2、工作积极主动,有预见性,有计划、总结。

3、大胆开展各项工作,并有创新意识。

4、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三)配合协调作用:

协作意识强,主动、较好地配合其他干部工作,并在其中发挥较大作用。

五、考核分档

学生团干部考核分优秀(考核分85分以上)、合格(考核分60分以上)、不合格(考核分60分以下)三档。

六、考核办法

1.团总支常委由团总支组织部负责召集各班团支委共同考核。

2.团总支委员、干事由团总支组织部召集团总支常委共同考核

3.各班团支部干部由各团支部负责组织团员大会共同进行考核;院团总支组织部负责派驻干部进行监督。

七、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要求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包括成绩和不足。

2.民主测评:由被考核人所在的考核组织对被考核人逐项进行打分。

3.征求意见:考核人听取被考核人所在组织的群众对被考核人的意见。

4.确定考核等级,填写《团干部考核表》后将考核结果上报团总支组织部。组织部负责公示、反馈考核结果。

八、评比表彰

所有考核为优秀的学生团干部将在每年“五四”的“推优”评选中予以表彰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属院团总支。

共青团绵阳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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