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 审核本学院的认定工作。
组长:姜立春
成员:谭立 解红霞 吴建芳 王丽媚 梅青刚 张宽
各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以班级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 为成员,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包括党员、资助宣传员、团学干部及普通学生(含同宿舍学 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评议小组人数(含组长)原则 上为单数。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对象及班级其他人员 不旁听民主评议会。 班级资助宣传员为评议对象的,班级资助宣传员不得参加或 旁听民主评议会,资助宣传手册由辅导员负责填写。
二、各班须按学函〔2024〕57 号《关于开展 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本班级贫困认定工作,于并在2024年9月16日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女工部吴迁(电话:16676796351 QQ:3201223610)处汇总。
三、学校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附件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学工办
202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