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校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详细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绵阳师范学院学生诚信考试守则

2007年09月20日  点击:[]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特制订 《绵阳师范学院学生诚信考试守则》

一、学生凭考试证(或身份证)、学生证、(等级考试尚须准考证)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室并对号入座,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供监考教师核对。凡未带齐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

二、考生迟到十五分钟不准进入考室,开考三十分钟方能交卷离开考室(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禁止提前退场),已离场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入考室。

三、考生必须在开考铃声响后方能答卷,答卷前,考生按规定在密封线内填上系级班、学号、姓名;凡漏填、涂改、字迹模糊不清、填在密封线外、有意无意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者,试卷一律作废。

四、考生只准用蓝、黑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答卷,不准用铅笔(作图、填涂机读卡除外)或其他颜色的笔作答,否则试卷作废。

五、考生不得把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六、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要的书写工具,不准自带草稿纸、书籍、资料(开卷考试除外)、计算工具(允许的科目除外);不准携带有贮存功能的微型电脑、手提电话、BP机、文曲星等,已经带进考场的应关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准吸烟,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喧哗,经劝告无效者按违纪处理。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不准打手势、夹带、偷看、交换试卷、交换草稿纸、交换工具、交换计算器、不准传递纸条;否则按作弊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声一响,一律停止答卷,考生将试卷及草稿纸放在课桌上,待监考教师收齐点清后方可依次退出考场;凡不听劝告继续答卷或旁窥者,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者;按《绵阳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考生在考试期间要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如有威胁监考人员及其他考生,扰乱考场、吵闹、起哄经劝告仍态度恶劣者应令其退出考场,并作违纪处理。

十一、考生不得冒名顶替参加考试,否则替考和被替考者均按作弊论处。

十二、在考场内外以任何方式支持、协同场内外人员或考生舞弊者按违纪论处理。

                                                            二OO五年六月

上一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寝室管理办法 下一条:绵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

关闭

 版权所有:绵阳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邮编:621000
 电话:0816-2578582  邮箱: mysysky@163.com  网站建设:动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