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寝室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环境,《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寝室管理办法》经院学生会纪检宿管部报请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通过。现将《标准》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检查标准:
1、寝室无灰层、无蜘蛛网。
包括:(1)门 (2)窗 (3)玻璃 (4)灯管 (5)阳台、墙面、天花板、桌凳、床沿
2、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包括:(6)被子(叠成军被) (7)床单(平整无皱)(8)蚊帐(帐门挂起成直线) (9)衣服(放在自己的箱内、脏衣服放入自己的盆内)(10)书籍(统一放置整齐) (11)包、箱统一摆放 (12)桌、凳整齐(大凳子统一放桌子、小凳子放床下) (13)盆、盅、水瓶等日常用品成排(14)毛巾统一挂成排 (15)枕头(枕巾)、被子统一方向、干净(16)鞋子(摆放成直线,鞋跟向外)
3、室内地板干净、清洁。
4、室内挂蚊帐铁丝上无其他悬挂物。
5、室内阳台边上不悬放清洁工具等。
以上5项均达到标准者为清洁A等;以上5项搞得较好,但有2项以上(含2项)搞得不彻底者为清洁B等 ;以上有一项(包括(1)——(16)单项)未落实者为清洁C等。
6、有下列情形之一:①检查中发现睡懒觉(早晨7:30之后;下午2:00之后);②在学习时间(上午1至5节课;下午6至10节;晚上11至13节)里打游戏、玩牌等;当事人记为C等。③晚归、未归的学生一次记为C等,
二、检查督导
生科院学生会宿纪部、各班宿纪委员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全院学生寝室状况,做好详细记录,落实到人;以班为单位统计结果,报送学办并同时通报。
三、奖惩措施
1、 所在寝室或所在床位得C等者,一次性扣除该寝室或个人德育分8分;在迎评期内,取消两个月的奖学金,在正式评估期内,取消半年奖学金。
2、一学期有3次得C等者,取消本学年一切评优、推优资格。
3、所在寝室获得“文明寝室”、“卫生寝室”的,每人分别加德育分5分、4分;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