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寝室室导师制度
为了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使教师教书育人工作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和学生实现零距离接触,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对不同的学生给予不同的指导,使每个学生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和明确的学习目标,把主要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能力的锻炼上来,从而树立起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良好的学风和优良的系风。为此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特制订学生寝室室导师制度。
1、每位教师(包括院领导)结合专业和工作实际,联系一定数量的学生寝室,专、兼职班主任全面联系所负责班级的寝室。
2、每位教师平均每2周至少和所负责的寝室联系一次,在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包括寝室卫生)、上课状态、遵守校规校纪等各方面的情况的基础上,增进交流,建立感情,稳固专业思想,对表现好的给予表扬鼓励,对表现差的给予批评。
3、如发现问题,开展争对性的谈心活动,如有较严重的违纪情况和优秀的事迹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报告学生工作办公室和院上。
4、做好每次的工作笔记,并于每学期半期和期末进行两次交流和总结,以促进以后的工作。
5、年终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定补贴。